根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 (2022年第33号ღ◈◈,以下简称33号公告)规定ღ◈◈,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ღ◈◈。现将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ღ◈◈:
一ღ◈◈、税务总局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凯发首页官网登录ღ◈◈,ღ◈◈,纳税人销售电子烟应当选择“电子烟”类编码开具发票ღ◈◈。
二ღ◈◈、《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附件7 〕附注1《应税消费品名称ღ◈◈、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中新增“电子烟”子目欧美vivoesotv凯发ღ◈◈,ღ◈◈,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ღ◈◈。
三ღ◈◈、符合3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ღ◈◈,从事生产ღ◈◈、批发电子烟业务应当按规定填报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ღ◈◈,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ღ◈◈。
四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和我国电子烟行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ღ◈◈,电子烟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暂定为10%ღ◈◈。
五ღ◈◈、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附件7的附注1 同时废止ღ◈◈。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33号公告和本公告的规定ღ◈◈,对相关纳税人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欧美vivoesotvღ◈◈,及时为其办理消费税税种认定ღ◈◈。
为完善消费税制度ღ◈◈,促进税制公平统一ღ◈◈,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ღ◈◈,财政部ღ◈◈、海关总署ღ◈◈、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ღ◈◈,以下简称33号公告)ღ◈◈,对电子烟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明确ღ◈◈。为确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ღ◈◈,现发布本公告进一步明确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ღ◈◈。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k8凯发ღ◈◈,电子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ღ◈◈,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持有商标)的企业ღ◈◈。其中ღ◈◈,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凯发国际ღ◈◈。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ღ◈◈,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ღ◈◈,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申报缴纳消费税ღ◈◈。因此ღ◈◈,只从事代加工电子烟产品业务的企业不属于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ღ◈◈。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ღ◈◈,电子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ღ◈◈。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欧美vivoesotvღ◈◈,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为电子烟产品ღ◈◈,包括烟弹ღ◈◈、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凯发国际ღ◈◈。其中ღ◈◈,电子烟有关定义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ღ◈◈、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确定ღ◈◈。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ღ◈◈,电子烟生产(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36%凯发vipღ◈◈,ღ◈◈,电子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凯发国际凯发国际ღ◈◈。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ღ◈◈,纳税人从事生产ღ◈◈、批发电子烟业务的凯发国际ღ◈◈,按生产ღ◈◈、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价格ღ◈◈。其中ღ◈◈,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ღ◈◈,以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含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的计税价格ღ◈◈。例如ღ◈◈,某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2022年12月生产持有商标的电子烟产品并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ღ◈◈,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元ღ◈◈,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6万元(100万元×36%)ღ◈◈。如果该纳税人委托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同一电子烟产品ღ◈◈,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10万元ღ◈◈,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9.6万元(110万元×36%)ღ◈◈。
按照33号公告的规定ღ◈◈,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ღ◈◈,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ღ◈◈;未分开核算的ღ◈◈,一并缴纳消费税ღ◈◈。例如ღ◈◈,某电子烟生产企业持有电子烟商标A生产电子烟产品ღ◈◈。2022年12月ღ◈◈,该纳税人生产销售A电子烟给电子烟批发企业ღ◈◈,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元ღ◈◈。同时ღ◈◈,当月该纳税人(不持有电子烟商标B)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天生赢家 一触即发ღ◈◈。ღ◈◈,生产销售B电子烟给B电子烟生产企业(持有电子烟商标B)ღ◈◈,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50万元ღ◈◈。该纳税人分开核算A电子烟和B电子烟销售额ღ◈◈,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36万元(100万元×36%)ღ◈◈。需要说明的是ღ◈◈,B电子烟生产企业将B电子烟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时欧美vivoesotvღ◈◈,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ღ◈◈。如果该纳税人没有分开核算A电子烟和B电子烟销售额ღ◈◈,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54万元〔(100万元+50万元)×36%〕链条导轨ღ◈◈。ღ◈◈。
(一)按照本公告的规定ღ◈◈,考虑到电子烟为新增消费税子目ღ◈◈,为顺利开展纳税申报等相关涉税事宜ღ◈◈,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从事电子烟生产ღ◈◈、批发业务的纳税人办理消费税税种认定ღ◈◈。
(二)按照本公告的规定ღ◈◈,自2022年11月(税款所属期)起ღ◈◈,从事电子烟生产ღ◈◈、批发业务的纳税人ღ◈◈,在申报缴纳消费税时ღ◈◈,应按照调整后的《应税消费品名称ღ◈◈、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要求ღ◈◈,填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欧美vivoesotv凯发国际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ღ◈◈,当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ღ◈◈,则需要使用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组成计税价格ღ◈◈,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税务总局确定ღ◈◈。因此ღ◈◈,根据我国电子烟行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ღ◈◈,经商有关部门ღ◈◈,暂定电子烟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为10%凯发国际凯发国际ღ◈◈。